​经济学院暨外国语学院“跨境电商与供应链管理”微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10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经济学院暨外国语学院依托跨境电商、商务大数据和跨文化交流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优势,开设了“跨境电商与供应链管理”微专业。

 一、微专业介绍

 本微专业深度融合数字贸易前沿趋势与商务智能核心技术,旨在培养适应数字经济时代需求的复合型人才。聚焦于跨境电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在商务决策中的应用,让学生掌握数字环境下贸易流程优化、市场洞察与智能决策的能力。

 师资力量雄厚:任课教师主体皆拥有博士学位,毕业于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格拉斯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有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双创博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1311人才计划”鼎新学者;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在《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等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培养的学生优秀: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东方财富杯全国大学生金融精英挑战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新零售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获得大奖。学生毕业后主要去: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曼彻斯特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著名高校继续深造。

专业定位


专业优势

 课程体系精心构建:涵盖《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跨境电商概论与平台运营》、《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跨文化商务沟通》、《多语种商务文本读写》、《跨文化消费者洞察》等核心课程。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多种教学模式,学生将系统学习并实践跨境电子商务的运作机制、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的分析技术。

 二、招生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不限专业。

 三、学习要求

 学生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或学习的先修课程。(不作要求)

 四、课程体系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考核形式

开课学期

1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and Practice

2

32

考查

1

2

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2

32

考查

1

3

跨境电商概论与平台运营

Introduction to Cross-border E-commerce and Platform Operation

2

32

考查

2

4

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and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2

32

考查

2

5

跨文化商务沟通

Cross-cultural business communication

2

32

考查

3

6

多语种商务文本读写

Multilingualbusiness text reading and writing

2

32

考查

3

7

跨文化消费者洞察

Cross-cultural Consumer Insight

2

32

考查

4

共计

14

224



 五、教学安排及上课时间

 微专业教学安排为1-2年,本次报名成功后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程序

 9月24日—10月14日,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学习申请表》,持表到微专业开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文科楼514)。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结合学生基础择优录取,并于10月14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10月15日前,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开办的微专业,录入报名学生名单。微专业开办学院通知学生办理上课手续,学生根据微专业课程安排上课。

 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请各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报名前,应充分评估自身学习情况和微专业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前一个微专业修读完毕后方可提出下一个微专业修读申请。

 2、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或双休日。

 3、微专业成绩不参与主修专业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微专业结业证书。择优推荐报考南京邮电大学国际商务专硕研究生。

 4、录取人数低于15人的微专业原则上停开。

 5、微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生实际选课的学分数为计量单位(每学分100元),每学年随本专业学分制学费一并统计后由校财务处收取。因学生个人原因终止微专业修读,其已缴纳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5-85866833。


经济学院暨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