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经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发布时间: 2024-07-04   浏览次数: 10

       202473日下午,经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文科楼529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会议由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董军同志主持,部分中心组成员作重点交流发言。

       学院党委书记董军同志传达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通知》文件精神,领学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并作重点发言。他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修订后的章节内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要求,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扎实学纪、自觉守纪,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岳中刚同志领学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并作重点发言。他强调,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关系党的作风和形象,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不断向廉洁自律的高标准看齐,加强道德修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随后,理论学习中心组其他成员就学习内容及如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学习心得。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吴迪同志表示严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仅是党性修养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体现,学工线干部要为学生做好榜样,在日常接触中自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小军同志认为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学院研究生导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形象,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董军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院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始终,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在准确知纪中校正言行、在对标明纪中自警自省、在严格守纪中干事创业,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防止出现前紧后松、上热下冷,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序开展。

撰稿:黄海生  编辑:王加祥  审核:董军